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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完成后30日内,要去车管所大厅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过户车辆的行驶证
行驶证如果丢失,持车辆登记证、车主身份证原件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补办,车辆必须到场。
2.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登记证丢失补办,车主本人持购车发票或者过户票、身份证原件、行驶本到居住地车管所补办,车辆需要到场。
此外, 2001年10月8日之前上牌的车辆均未办理登记证,过户时先补办登记证。持购车发票或者过户票、身份证原件、行驶本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补办,车辆需要到场。
3.买卖双方身份证,如果交易方是单位的,需要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
4.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
没有经历过户的一手车必须使用原始发票原件,如下图:
如果发票缺失,上牌时间超过5年的车辆到过户大厅填写发票丢失证明后可以直接过户。5年以内上牌的车辆需补办,车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原新车销售单位,复印新车销售记录备案单(加盖单位公章),再去工商管理局开具证明。
有过户记录的车辆,再次过户时必须出示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过户票),如下图:
如果过户票缺失,可去当时办理过户的二手车市场打印查询单。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另外,涉及到特殊车辆,需要注意以下手续:
1.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2.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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